巨额军火订单是美国 的“战果”欧洲的“苦果”(观象台)******
据美国《外交政策》杂志日前报道,美国国防部国防安全局 的一份数据报告显示,2022年,由于北约成员国因俄乌局势大量储备武器 ,美国批准向北约盟友出售 的武器数量和价格较2021年几乎翻了一倍 ,主要军售增加到24项 ,价值约280亿美元,其中包括对未来北约成员国芬兰出售价值12.4亿美元 的武器 。
来自欧洲盟友的军火订单纷至沓来 ,美国军火商赚得盆满钵满。据外媒报道 ,美国军工企业的利润在2022年创下纪录 ,多家企业股价在年底都达到或接近历史最高点 。过去12个月 ,美国大型军工企业诺思罗普·格鲁曼公司、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和雷神技术公司的股票分别上涨了40%、37%和17%。
当美国军工复合体“开香槟庆祝”的同时 ,大西洋对岸的欧洲正吞下难咽的苦果——
巨额军费开支进一步增加了欧洲各国 的财政负担,扰乱其经济复苏进程 。为了满足美国和北约定下 的国防支出占比达到国内生产总值2%的“硬指标” ,许多欧洲国家被迫在通胀高企 、财政困难 的条件下增加军费 ,而其中相当一部分将被用来采购美国军火。德国议会已批准国防部花费100亿欧元采购洛克希德·马丁公司制造 的F—35战斗机 ,瑞士、英国、波兰等也已签下购买该型号战斗机的高额订单 。2022年以来,美国国务院批准对爱沙尼亚 、挪威 、芬兰等多个欧洲国家进行军售。“欧盟观察家”网站不无讽刺地指出,原本可以投资于社会服务等领域 的巨额资金被用于研发和采购武器 。然而 ,“将欧洲的安全建立在军工企业及其投资者基于利润的梦想之上 ,只会助长未来的战争并加剧人类 的苦难”。
美国通过北约将陷入安全焦虑 的欧洲拉上自己 的“战车”,使欧洲战略自主进程受到重大打击 。近年来 ,欧盟主张提高战略自主 的呼声一直很高。乌克兰危机以来 ,美国加强了对欧洲在外交、军事、能源供应等多领域的捆绑,欧洲争取战略自主的行动力大大受限。依靠对欧高额军售,美国一边承诺以北约实现对欧洲集体安全的保护 ,强化对欧洲 的控制 ;一边极力渲染所谓“竞争对手”威胁,挑唆俄欧矛盾 ,在欧洲制造分裂与对抗,并进一步遏制俄罗斯 。说到底 ,美国就 是要实现自己打压俄罗斯、牵制欧洲、喂饱军工集团 的多重私利 。英国iNews网站的文章直言,美国已经将乌克兰危机变成了“代理人战争”——一场可以在没有任何美军伤亡的情况下进行的战争 ,美国趁机巧取豪夺,掏空欧洲。
美国持续给乌克兰危机火上浇油,使欧洲安全雪上加霜。时至今日,俄乌紧张局势尚未缓解,外溢风险持续显现 ,欧洲面临着能源危机、粮食短缺 、难民增多、经济滞胀等多重挑战 ,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叠加交织 。然而,美国却以“大国战略威胁”“化解地区危机”等为借口 ,持续扩充武器出口订单,搅动欧洲安全局势。美国军工集团眼中只有利益 :“大炮一响、黄金万两” 。美国国防工业承包商通用动力公司董事长诺瓦科维奇甚至露骨表态:“2022年是一个非常好的开端 ,虽然对人类而言,世界已变得越来越危险,但我们已看到需求稳定 的良好信号 。”
于欧洲而言,真正的安全来自均衡 、有效、可持续的地区安全构架,而非加入美国为一己私利拉起 的对抗阵营。能否以清醒的判断和强大的凝聚力重回“战略自主”的轨道 ,是摆在欧洲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李嘉宝)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23年01月12日 第 06 版)
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 的公民个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 ,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该批案例分别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 、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对于明确类案裁判规则,依法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
指导性案例192号李开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 的人脸信息以及基于人脸识别技术生成 的人脸信息均具有高度的可识别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 ,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人脸识别信息 ,情节严重的 ,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等规定定罪处罚。
指导性案例193号闻巍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居民身份证信息包含自然人姓名 、人脸识别信息、身份号码、户籍地址等多种个人信息 ,属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的解释》第五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 的公民个人信息” 。
指导性案例194号熊昌恒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明确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购买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后,非法制作带有公民个人信息的社交媒体账号出售、提供给他人 ,情节严重 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一款规定 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该案例还明确未经公民本人同意或具有法律授权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 的理由 ,通过购买 、收受、交换等方式获取在一定范围内已公开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非法利用 ,改变了公民公开个人信息的范围、目 的和用途,不属于法律规定 的合理处理 ,属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第三款规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行为 ,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
指导性案例195号罗文君 、瞿小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明确了服务提供者专门发给特定手机号码的数字 、字母等单独或者其组合构成 的验证码具有独特性、隐秘性,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 。
(法治日报记者 张晨)
(文图 :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