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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世纪2023-04-17

五五世纪

二手烟 、三手烟的危害究竟有多大 ?******

  最近 ,一对60多岁 的夫妻先后确诊了肺癌。妻子介绍 ,自己丈夫吸烟将近50年,没想到自己比他先患上肺癌。夫妻一方吸烟 ,另一方势必会被动地吸到二手烟、三手烟 。

  吸烟 是导致肺癌的首要原因,即使不患肺癌,烟草也会对肺功能造成其他严重 的损害。

  每当劝身边人戒烟时,总会被这样的话噎住:“隔壁那谁,抽了一辈子烟 ,也活得好好 的……”还有类似“我抽烟我身体不好,和你没什么关系”这样的话语。其实 ,抽烟不仅仅对抽烟者 的身体有害 ,二手烟 、三手烟对其他人也有很大危害 ,甚至超过了对抽烟者自身的危害!

  什么是二手烟、三手烟?

  点燃一支烟,吸烟者吸入 的是经过过滤的烟雾 ,剩下大部分未经过滤 的烟雾,就成为了“二手烟”。二手烟由两种烟雾混合而成 :侧流烟和主流烟。侧流烟指的 是直接从纸烟、雪茄或者烟斗里飘出 的烟,主流烟则 是从吸烟者嘴里吐出 的烟雾。

  二手烟中 ,有大约250种有毒物质,其中至少69种致癌,金属 、烟草特有亚硝胺及多环芳烃等有害物质 。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烟草每年使全球800多万人失去生命,其中,有120万非吸烟者死于二手烟暴露导致 的疾病 。同时二手烟暴露也 是导致冠心病 的重要因素。

  三手烟其实来源于二手烟 ,但是比二手烟成分要复杂。“三手烟” 是指附着在衣服 、墙壁、地毯、家具甚至头发和皮肤等表面 的残留烟草烟雾,所含的有毒成分包括氢氰酸、丁烷 、甲苯 、砷、铅、一氧化碳以及超过十种高度致癌 的化合物 。

二手烟 、三手烟 的危害究竟有多大 ?

  三手烟会附着在接触到的任何物体上,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而累积 ,可以渗入到地板和墙壁中 ,很难清除和清洁。此外,吸附在物体表面 的三手烟还会重新散发到空气中,与氧化剂反应和其他化合物产生二次污染物 。有研究表明,烟草烟气中残留的尼古丁会与环境中 的一氧化二氮发生反应 ,形成致癌的烟草特异性亚硝胺。

  二手烟、三手烟 的危害有多大?

  很多人认为,只要不在家人面前吸烟就不会对家人身体造成影响,但这种观点是错误 的 。相关研究指出 ,吸烟 的父母就算不在他们 的婴儿面前吸烟 ,却仍然从婴儿尿液中验出尼古丁的代谢物可丁宁,其含量 是一般婴儿 的5.58倍。

  吸二手烟、三手烟的危害,可能比吸烟者还大!这是因为香烟点燃后外冒 的烟与吸入的烟相比,一些致癌物质 的含量更高 ,如一氧化碳含量高5倍 ,焦油和尼古丁高3倍 ,苯高4倍,氨高46倍,亚硝胺高50倍,这些物质被不吸烟者经鼻吸入呼吸道后,一样可损害气管上皮细胞 ,诱发癌变 。

  对女性来说,长期暴露在二手烟下可导致容颜早衰 、月经紊乱 、雌激素低下、骨质疏松 ,严重的还将引发宫颈癌 、子宫癌等疾病 。

  儿童更易受到三手烟的危害 ,他们成天爬来爬去,嬉戏玩耍 ,经常接触到被污染的表面 。由于婴幼儿和儿童体重相对成人低,免疫系统较脆弱 ,吸入这些有害物质后,最直接 的后果就 是引起婴幼儿的呼吸系统问题 ,如急性支气管炎 、哮喘等 。另外,环境中 的烟草残留物 ,也可对儿童的神经系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等造成不小的危害。

二手烟 、三手烟 的危害究竟有多大?

图源:摄图网

  如何尽量减少二手烟、三手烟 的伤害 ?

  如果无法避免经常暴露在二手烟或三手烟的环境中,可以通过以下几点措施 ,尽量减少二手烟、三手烟对自己 的伤害。

  开窗通风。在室内即使只吸一支烟,也需要开窗通风16个小时以上,才能使PM2.5浓度恢复之前的水平。除了开窗通风 ,室内还可以适当摆放绿植,必要时可使用空气净化器 。

  及时清洗衣物 。若身边有人吸烟 ,不要在吸过烟的环境中长期停留,回家后应更换衣服且洗澡。及时更换可能存在三手烟的物品如衣物、窗帘 、地毯、床上用品等,并且避免在室内留放吸烟用品 。

  多吃水果蔬菜。多吃富含胡萝卜素及维生素C 的新鲜蔬果 ,适当喝些绿茶,这些食物有助于清除烟进入人体后产生的自由基,减少伤害 。

  远离吸烟者 。在室外尽量少在吸烟场所逗留 ,尤其 是婴幼儿、青少年及体弱多病者等特殊人群。外出旅游时,尽量选择待在无烟区。乘车时 ,选择无烟车厢;住酒店时 ,选择无烟 的房间 。

  劝他人戒烟 。如果避无可避,要对吸烟者果断说“不” ,让他不要在公共场所吸烟 。

  癌症是多个因素综合作用 的结果,吸烟只 是其中 的一个重要因素,但这是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又是一个绝对可以控制 的因素 ,为爱人,为子女,为了身边的人,为了健康 ,戒烟吧 !

  来源:科技日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生命时报 、人民日报、科普熊猫、广东卫生信息

  整理 :刘雪洁

一题而三命意 的《伶官传序》******

  作者 :詹丹

  欧阳修的史论名篇《五代史伶官传序》分别在中开头 、中间和结尾 ,出现了三处观点句,即:

  盛衰之理,虽曰天命 ,岂非人事哉

  忧劳可以兴国 ,逸豫可以亡身

  夫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对此,虽然有人曾提出哪一处 是中心句的疑问,但也有不少学者把三处观点作了归并处理 。如流行甚广的朱东润主编 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有关这篇作品 的题解,就把三处观点整合在一起加以论述道 :

  这篇文章是把“庄宗之所以得天下与其所以失之者”作为教训,说明“忧劳可以兴国 ,逸豫可以亡身” ,“祸患常积于忽微 ,而智勇多困于所溺”,指出一个王朝的兴亡主要决定于人事 ,在当时历史条件下 ,有其进步意义。

  而陈必祥在《欧阳修散文选集》题解中论及此文时,把第一处观点句称为“全文的主旨”,把第二处称为“结论” ,又把第三处称为揭示“带有更普遍意义 的教训” , 是“扩大和深化了主题”。只不过用换一种说法,依然对三处观点句作了归并处理。

  不过 ,吴小如在1980年代论及该文的主题时,一方面归并处理了三处观点 ,但更重要的,他还有着深入一步 的看法 :

  这篇文章的主题归纳起来不外这三层意思 :首先是盛衰治乱兴亡之理 ,由于人事而未必由于“天命”,这 是一篇的主干。其次,所谓“人事”,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即“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和“祸患常积于忽微 ,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虽然吴小如在提出主题的三层意思的同时,对内部关系做出了逻辑分析,认为第一处观点句“人事”是主干,后两处 是“人事” 的具体表现,大致体现出“总-分-分”这样的逻辑关系 。但我的看法稍有不同 。

  从逻辑分类看 ,后两处的观点 ,确实都属于“人事” 的范畴。但从观点 的抽象到具体的递进程度或者说从“人事” 的普遍性到特殊性看,其间 的关系又是步步深入 的 。

  由于第一处提出的观点“盛衰之理,虽曰天命 ,岂非人事”中 的“人事”毕竟没有具体内涵,所以这是在一个宏观角度 ,提出了与“天命”相对 的观点,来构成盛衰之理的具体内涵。也就 是说 ,相对于纷繁复杂的“人事”来说 ,这个概念本身 是抽象而又空洞 的 ,只 是当作为与“天命”对等 的一个概念 ,把传统的认同“天命”的观念也向“人事”有所转向 ,才有其具体的针对性。

  也正因为“人事”概念本身的抽象和空洞,所以它反倒像虚位以待 的框架,可以容纳丰富的内容。其实,庄宗之所以失天下的原因本来就复杂,《旧五代史》在庄宗本纪最后评价说 :

  然得之孔劳 ,失之何速?岂不以骄于骤胜,逸于居安,忘栉沫之艰难 ,狥色禽之荒乐。外则伶人乱政 ,内则牝鸡司晨 。靳吝货财,激六师之愤怨;征搜舆赋 ,竭万姓之脂膏。大臣无罪以获诛,众口吞声而避祸。夫有一于此 ,未或不亡,矧咸有之,不亡何待 !

  其罗列出的林林总总,所谓“咸有之”,正说明了这一点。当然“伶官传序”似乎更突出其重点,所以在林林总总 的“人事”中 ,强调了人的行为上 的“忧劳”和“逸豫”这一组概念对比。这样就把抽象的宏观 的“人事”递进到相对具体的中观层面。这当然是有庄宗的具体行为可以呼应的,这里且举一事为例 。

  《新五代史》有记录说 :

  同光三年夏 ,霖雨不止 ,大水害民田 ,民多流死 。庄宗患宫中暑湿不可居,思得高楼避暑 。宦官进曰 :“臣见长安全盛时,大明、兴庆宫楼阁百数 。今大内不及故时卿相家 。”庄宗曰:“吾富有天下 ,岂不能作一楼 ?”乃遣宫苑使王允平营之。宦者曰“郭崇韬眉头不伸 ,常为租庸惜财用,陛下虽欲有作 ,其可得乎?”庄宗乃使人问崇韬曰 :“昔吾与梁对垒于河上,虽祁寒盛暑 ,被甲跨马 ,不以为劳 。今居深宫 ,荫广厦 ,不胜其热,何也 ?”崇韬对曰:“陛下昔以天下为心,今以一身为意,艰难逸豫,为虑不同,其势自然也。愿陛下无忘创业之难 ,常如河上,则可使繁暑坐变清凉 。”庄宗默然 。终遣允平起楼 ,崇韬果切谏 。宦官曰 :“崇韬之第 ,无异皇居 ,安知陛下之热 !”由是谗间愈入 。

  在这里 ,身为一国之主不顾民间疾苦而只想着自己安乐 ,庄宗过往忧劳与当下逸豫 的鲜明对比 ,成为一种身体的真切感受 ,而不听忠臣进谏、尽受小人蛊惑 ,常常又 是关联在一起 的。《资治通鉴》也记录了这一史事 ,胡三省加注感叹说:“郭崇韬之言 ,其指明居养之移人 ,可谓婉切 ,其如帝不听何!”

  此外 ,观点句中,“兴国”和“亡身”对举 ,“国”和“身”还有互文足义 的意思 ,所以文章最后提出庄宗“身死国灭”,就有了词语肌理上前后呼应 的连贯性。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庄宗后来的“逸豫”事例斑斑可举 ,但文章从《尚书》中 的“满招损谦受益”引出该文的观点句“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还 是说明这种现象具有相当普遍性 。这样,把这种虽然具体但依然普遍 的观点,推进到庄宗个人境遇 的特殊性 ,也就 是作为“序”而指向“伶官传”的特殊性,所谓“忧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 ,这是呈现第三处观点句的意义所在 。相对第一处的宏观和第二处的中观来说 ,这第三处 的观点句,就是微观了(尽管结尾 的“岂独伶人也哉”一句,显示了作者也努力要把这种特殊 的微观回扣到普遍性中)。

  在以“宏观”“中观”和“微观”理解三处观点句 的递进关系时,我们都是以“人事”为立论前提的 。在这过程中 ,作者所谓的“虽曰天命”一句,似乎被抛到了一边 。我们固然可以说 ,作者强调了人事 的重要性的同时 ,并没有完全否认“天命”的存在,但其向下文延伸的肌理性关系 ,似乎已经被我们无视。我们没有意识到,在其论述的递进过程中,那种似乎已经隐身 的“天命”意识 ,其实际内涵已悄然发生了改变。

  许多人在强调第二处观点句时,无意中遗漏了“忧劳可以兴国 ,逸豫可以亡身” 的后一句“自然之理也 。”而这似乎从“人事”中逸出的,这不能被主观世界完全掌控的普遍性、规律性之理,以颇为“自然” 的方式出现,使得我们忽视了其存在 。而这,恰恰 是能够跟同样不受人 的主观控制的“天命”互为相通,形成一种肌理性联系 。

  日本学者沟口雄三在谈到唐代向宋代有关天 的观念变化时,认为是从“天谴的天向天理 的天的变化”,也就 是“主宰者 的天向理法的天的变化” 。唐以前 的人们习惯认为,作为主宰者的天似乎有着人格意志,可以借助自然灾害,对君王犯下的错事做出谴责 ,以提醒君王纠正过错,所谓“天谴事应”。此类观念到宋代已经受到了不少学者 的挑战 。欧阳修和宋祁主持编撰的《新唐书》,就讨论了“天谴事应” 的问题,并对此有所质疑。在“五行志”中,认为后世之人 是在“曲说而妄意天”,所以他们编写 的体例就“著其灾异 ,而削其事应。”而《五代史伶官传序》中提出不受人意控制的自然之理 ,正是从“天命”向“天理”过渡 的桥梁 。当天理内在于人事中(这被沟口雄三称为“欧阳修的天地人之理”)得到理解,成为一种规律时,认识到这种规律、这种天理的存在其实只 是一件稀松平常 的事。不过,当人们总是通过自己的言行来反复证明这个规律 的存在 ,不断重蹈覆辙时 ,才 是一件使人不胜感叹的事,也难怪欧阳修会在他 的史论中 ,常常劈头就感叹一声:“呜呼!”

  (作者单位 :上海师范大学光启语文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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